家裡人若是不乾活,那就等著唄活活餓死,或者因為交不起稅糧,被劉家禍害吧!
而現在,當兵的軍餉不低。
除了將士們在軍中能吃飽飯外,家屬每個月也能拿到相應的補助。
畢竟當兵的都是年輕力壯的男丁。
放在任何一個家庭,男丁都是壯勞力。
每少一個,對一個家庭而言,都會造成不小的影響。
有補助,能減輕百姓不小壓力,自然心中也沒有那麼抗拒。
第二條,則是約束可以參軍的成員身份。
家中獨子不可當兵。
年齡十六以下,四十以上的,不可當兵。
家中有重病父母者,不可當兵......
林林總總,列舉了好多種不可當兵的案例。
僅這一條,就讓許多百姓對於新的征兵條件改觀。
以前隻聽說什麼樣的人必須當兵,還從未聽說過不能當兵的。
不過仔細分析下來後,這些條件,好像又都是為了百姓考慮。
第三條則是戰損補償。
如果在戰鬥過程中傷殘,軍中會安排一些輕鬆容易的工作。
讓受傷無法繼續上陣殺敵的將士,也能有些保障。
算是給他們安排一條生計!
如果在戰場上戰死,軍中會補償一筆數額不菲的補償金。
並且根據家庭情況,給家中適齡之人安排一份可以養家的活計。
僅這一條,就讓許多人動心了。
一份能養家的活計,無論放在哪,都是足以讓人羨慕的條件!
百姓雖然熱愛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但與此同時,那片土地也存在各種不安定因素。
遠沒有固定的活計,收入更加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