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級別職務,平日裡搞到茅台和五糧液的機會不少。
但XO這玩意別說對他,就是對很多市廳級乾部來說也很稀罕。
在國營百貨商場裡根本沒有賣,隻有在涉外商店才有。
白誌遠倒不是說自己貪這杯酒,而是說有了上級領導來檢查指導工作,可以拿這個招待。
對養豬場的態度,白誌遠和徐治功的態度一樣——猥瑣發育,先不要大張旗鼓地宣傳。
林正軍養豬場的確可以當個私營企業的標杆,但此時豎起來並不合適。
因為林正軍知道,1980年經濟過熱,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導致了1981年的對民營企業的收縮政策。
1980年10月,發出了《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提出了“允許和提倡各種經濟形式之間、各個企業之間發揮所長,開展競爭”。
但到了1981年,口徑出現了重大變化。
這年1月份,兩個緊急文件先後發出,以打擊投機倒把。
首先,在7日發了《加強市場管理、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的指示》,規定“個人包括私人合夥,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不準販賣工業品”,“農村社隊集體,可以販運本社隊完成國家收購任務和履行議購合同用後多餘的、國家不收購的二三類農副產品,不準販賣一類農產品”“不允許四人購買汽車、拖拉機、機動船等大型運輸設備從事販運”。
繼而,在30日,又發文《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工商稅收負擔若乾規定》,明確指出,“......凡同大的先進企業爭原料,盈利較多的社隊企業,不論新辦或者原有企業,一律照章收取工商所得稅。”
當時對社隊企業的產品方向和產業方向定位已經很清晰了,主要為農業生產服務,並且有要求不與先進的大工業企業爭奪原料和動力。
比如1981年,生產冷軋鋼廠的大邱莊,就受到上麵的壓力,他們的鋼廠擺明了與國營企業爭奪原材料,而生產出來的鋼材又擾亂了計劃市場,因此,縣裡派了清查組去查,與當地村民爆發了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