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公安軍們平時吃糧都隻能吃大半飽,經常拿著錢票都買不到吃的。

糧票倒是勉強能買到一些糧,但肉票就幾乎完全成了擺設。

陳國泰打死的這頭狼是亞洲狼,重量差不多達到了100斤,弄出來倒也基本夠公安局裡一百多號年青軍人解解饞。

“唐叔,我把它賣給公安局。公安軍人們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流血流汗。能給他們提供一點物資,我非常樂意。至於價格,唐叔讓他們隨便給點就行,不需要特意照顧我。”

陳國泰毫不猶豫地立即說道。

之所以如此選擇,首先是因為他空間裡的各種上佳肉食怎麼吃都吃不完,又怎麼可能看得起又老又柴的老狼肉?

其次是有了這筆過了明路的‘巨額’收入,他回去之後也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把七妹‘贖’回來。

而且以上都還不是陳國泰如此選擇的最主要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陳國泰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交好公安局。

在眼下這個共和國曆史上最為艱難的特殊時期,由於前兩年的經濟政策失誤,加之隨著公社化而興起的‘一平二調’絕對平均主義讓農業生產極大受損,再加上自然災害影響,還外債、搞外援影響,各種物資都奇缺無比。

尤其是填肚子的食物物資最為缺乏。

黑市上所有吃食類東西的價格都比國家牌價高了三五倍甚至十倍二十倍。

陳國泰如果選擇把狼肉賣到黑市,收益固然要增加三五倍以上,但卻也不是毫無弊端。

要冒很大的風險不說,還會失去這個名正言順地交好公安局的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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