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做父母的也不能強求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自己去應對這麼多外界的惡意。

我不敢再看她,不想讓她看到我眼底的脆弱。

“不光是女兒,我最近也很難受。我也是人,我也有感覺的,我也不想再看到你們倆老是在一起黏黏糊糊的。”

終於把壓在心底的話說出口。

可壓在心頭的大石頭卻還沒有消失,還是有一種呼吸不暢的感覺。

吳倩的解釋很是敷衍。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樣——”

我受不了她這樣說。

她口口聲聲說跟我想的不一樣,卻一直沒有說真相到底是怎麼樣。

看我沒接腔,她繼續勸道。

“柳景恒,我們倆這一路是怎麼過來的,你應該清楚。”

“我倆家庭條件都不算特彆好,都是互相支持著,才在這大城市裡奮鬥出了一席之地。”

是啊,我最清楚我倆的過去。

最窮的時候,我倆連泡麵都買不起。

隻能去菜市場買一大包兩塊錢的掛麵,和一塊錢一顆的鹹菜。

出租房裡連天然氣都不通,隻能用二十塊錢包郵的電煮鍋。

每次還不敢煮多了,想省著吃,隻敢捏一小把下鍋。

也沒錢買碗,兩個人就著電煮鍋混著鹹菜,倒也吃得開心。

在每個月十五號,也就是發工資的時候。

才能下館子去吃頓好的。

其實吃得也不是什麼山珍海味,說起來有些不好意思。

所謂的下館子,其實就是去麥當當,吃一份雙人套餐。

吃得時候我還忍著口水,把中間的雞腿肉留著給她。

我知道她其實也沒吃飽。

可她總是笑著搖頭拒絕,“騙”我說吃不下了。

就像她搖頭拒絕追她的富二代一樣。

那時候的她很單純,那人自稱小李總,說能帶她上電視。

她就屁顛屁顛地去赴宴。

結果一到,小李總就對她動手動腳。

還放話說,隻要陪他睡一晚上,就給她十萬。

十萬,現在看可能不算多大的金額。

但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是一筆巨款。

那時候房租是八百一個月,兩個人吃飯就算五百吧。

加起來一千三。

十萬差不多夠我們用七十七個月。

也就是說,夠我們在這個城市生活六年多。

可她還是堅定地推開了小李總的鹹豬手。

危言正色地拒絕道,“我是想要掙錢,但我不會用這種方法掙。”

小李總當眾被拒絕,自然免不了要嘲諷幾句找麵子。

“就靠你那男朋友?我告訴你,他一輩子都掙不到我這麼多錢!”

“那又怎樣?我就是喜歡他!”

說完這句話,她拎起包就跑出包廂。

那時候的她是真的愛我,現在的她不知道還留有幾分愛意。

她看出來我有些動容,握住我的手柔聲道。

“我知道你是因為在意我,才會吃醋,可我們倆——”

話還沒說完,就被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斷。

一看手機上顯示是唐宇晨的名字,她抽走被我輕握住的手,果斷按下接聽。

“什麼?我馬上來找你。”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