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做父母的也不能強求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自己去應對這麼多外界的惡意。
我不敢再看她,不想讓她看到我眼底的脆弱。
“不光是女兒,我最近也很難受。我也是人,我也有感覺的,我也不想再看到你們倆老是在一起黏黏糊糊的。”
終於把壓在心底的話說出口。
可壓在心頭的大石頭卻還沒有消失,還是有一種呼吸不暢的感覺。
吳倩的解釋很是敷衍。
“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樣——”
我受不了她這樣說。
她口口聲聲說跟我想的不一樣,卻一直沒有說真相到底是怎麼樣。
看我沒接腔,她繼續勸道。
“柳景恒,我們倆這一路是怎麼過來的,你應該清楚。”
“我倆家庭條件都不算特彆好,都是互相支持著,才在這大城市裡奮鬥出了一席之地。”
是啊,我最清楚我倆的過去。
最窮的時候,我倆連泡麵都買不起。
隻能去菜市場買一大包兩塊錢的掛麵,和一塊錢一顆的鹹菜。
出租房裡連天然氣都不通,隻能用二十塊錢包郵的電煮鍋。
每次還不敢煮多了,想省著吃,隻敢捏一小把下鍋。
也沒錢買碗,兩個人就著電煮鍋混著鹹菜,倒也吃得開心。
在每個月十五號,也就是發工資的時候。
才能下館子去吃頓好的。
其實吃得也不是什麼山珍海味,說起來有些不好意思。
所謂的下館子,其實就是去麥當當,吃一份雙人套餐。
吃得時候我還忍著口水,把中間的雞腿肉留著給她。
我知道她其實也沒吃飽。
可她總是笑著搖頭拒絕,“騙”我說吃不下了。
就像她搖頭拒絕追她的富二代一樣。
那時候的她很單純,那人自稱小李總,說能帶她上電視。
她就屁顛屁顛地去赴宴。
結果一到,小李總就對她動手動腳。
還放話說,隻要陪他睡一晚上,就給她十萬。
十萬,現在看可能不算多大的金額。
但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是一筆巨款。
那時候房租是八百一個月,兩個人吃飯就算五百吧。
加起來一千三。
十萬差不多夠我們用七十七個月。
也就是說,夠我們在這個城市生活六年多。
可她還是堅定地推開了小李總的鹹豬手。
危言正色地拒絕道,“我是想要掙錢,但我不會用這種方法掙。”
小李總當眾被拒絕,自然免不了要嘲諷幾句找麵子。
“就靠你那男朋友?我告訴你,他一輩子都掙不到我這麼多錢!”
“那又怎樣?我就是喜歡他!”
說完這句話,她拎起包就跑出包廂。
那時候的她是真的愛我,現在的她不知道還留有幾分愛意。
她看出來我有些動容,握住我的手柔聲道。
“我知道你是因為在意我,才會吃醋,可我們倆——”
話還沒說完,就被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斷。
一看手機上顯示是唐宇晨的名字,她抽走被我輕握住的手,果斷按下接聽。
“什麼?我馬上來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