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知道,她穿我的衣服,不止是因為舒服,還是想省錢。

商場裡專門做孕婦裝的都很貴,那些小牌子,又不太敢買。

所以她經常穿我的衣服。

而且,為了順利生下雲雲,她一個以前從不做運動,跑八百米恨不得跑掉半條命的人。

硬是逼自己每天都在小區走至少一萬步。

我不太善於表達自己的感情。

我從來沒有跟她說過,也沒有當麵感謝過她為我,為這個家做出的貢獻。

我經常提醒自己,她為家庭改變了這麼多。

應該珍惜她,支持她。

聯想起她之前的好,我沒辦法若無其事地看著她做傻事。

在她走到門口時,我叫住了她。

“吳倩,就算隻當你是朋友。我也得勸你一句,宋攬月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吳倩轉頭,看向我。

她臉上的笑容看上去有點淒楚,“說實話,我也不是完全為了章凝雪,我也有私心。”

“我一直在想,如果沒有你把我捧紅,或者沒有你護著我,那天‘自殺’的人,是不是就是我?”

我理解她的擔憂。

女人就喜歡提一些“如果”“假如”之類的問題。

可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如果。

我就是已經捧紅她了,就是會護著她。

她說的這個“如果”,根本就不可能發生。

我沉聲跟她說,“彆想這麼多。你知道的,隻要我還在,我就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你出事。”

吳倩搖著頭苦笑,“現在是不會,可在你跟宋攬月結婚之後呢?退一萬步說,就算宋攬月真不介意你跟我聯係,宋家也不可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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