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知道,她穿我的衣服,不止是因為舒服,還是想省錢。
商場裡專門做孕婦裝的都很貴,那些小牌子,又不太敢買。
所以她經常穿我的衣服。
而且,為了順利生下雲雲,她一個以前從不做運動,跑八百米恨不得跑掉半條命的人。
硬是逼自己每天都在小區走至少一萬步。
我不太善於表達自己的感情。
我從來沒有跟她說過,也沒有當麵感謝過她為我,為這個家做出的貢獻。
我經常提醒自己,她為家庭改變了這麼多。
應該珍惜她,支持她。
聯想起她之前的好,我沒辦法若無其事地看著她做傻事。
在她走到門口時,我叫住了她。
“吳倩,就算隻當你是朋友。我也得勸你一句,宋攬月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吳倩轉頭,看向我。
她臉上的笑容看上去有點淒楚,“說實話,我也不是完全為了章凝雪,我也有私心。”
“我一直在想,如果沒有你把我捧紅,或者沒有你護著我,那天‘自殺’的人,是不是就是我?”
我理解她的擔憂。
女人就喜歡提一些“如果”“假如”之類的問題。
可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如果。
我就是已經捧紅她了,就是會護著她。
她說的這個“如果”,根本就不可能發生。
我沉聲跟她說,“彆想這麼多。你知道的,隻要我還在,我就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你出事。”
吳倩搖著頭苦笑,“現在是不會,可在你跟宋攬月結婚之後呢?退一萬步說,就算宋攬月真不介意你跟我聯係,宋家也不可能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