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明知故問嗎?
除了斷網的人,怕是都知道我跟吳倩是夫妻關係了。
我點了下頭,“當然是她,我還有事,你們好好聊。”
“據我所知,你們已經在走離婚流程了,你應該叫她前妻才對。”宋明山傲慢的說。
可能是怕我否認這一點吧,吳倩趕忙叫他:“明山,他還有事要忙,我們繼續聊吧。”
這次,換我擋在宋明山麵前。
“你也說了,我跟吳倩隻是正在走離婚程序而已,現在程序還沒走完,那她在法律意義上就還是我的老婆。”
要不是想著,昨天吳倩是當著媒體的麵宣布的正在走離婚流程的消息,我簡直想直接跟她說我跟吳倩並沒有離婚。
她現在的名聲已經很差了,看在女兒的份上,我不想再打她的臉,讓她的老板覺得她騙了自己。
宋明山瞥了我一眼,眼神中帶著不加掩飾的憐憫。
“說得冠冕堂皇的,不就是你不想離嗎?我看你也是挺可憐的,沒辦法啃你爸,現在就想啃老婆吃軟飯了?”
我壓住心頭的火氣,鎮定地跟他說:“想必你也知道,我爸認我也就是上個月的事,我要是隻知道啃他的話,那我前幾十年是怎麼活下來的?我倆之間到底誰是在啃老,誰心裡清楚!至於吳倩......但凡你了解她多點,都應該知道,沒有我,她連現在的成就都得不到。”
本來都不想說他的。
要是沒有宋朝陽,他能認識這麼多人脈嗎?
自己是靠著長輩起家的,就以為彆人都是這樣。
“你這意思是,吳倩是你一手捧紅的?你還真會往自己臉上貼金。”宋明山冷哼一聲,“你也彆裝了,直說吧,到底要多少錢你才會跟倩倩離婚?這筆錢,我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