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事吧?”
我勾了勾嘴角,“你要真在乎我的話,就把衣服脫了,讓我再爽一下。”
“去你的!”
吳倩翻了個白眼,乾脆利落的出去聯係律師。
確定她離開之後,我才齜牙咧嘴的倒吸了好幾口冷氣。
這女人下手還挺重的。
沒過幾分鐘,吳倩就帶著新鮮打印出爐的離婚協議進來了。
“我跟你說過,隻要簽字——”
我懶洋洋的打斷她的話,“我知道,你隻要簽字離婚了,就不會再複婚。”
這句話在上次簽離婚協議時,她就跟我說過。
當時也是我疏忽了,傻傻的以為簽了離婚協議就算是離婚,忘了帶她一起去領離婚證。
這次,我不會再犯一樣的錯誤。
我倆也確實該離了。
畢竟她還當眾宣布過,跟我已經在走離婚協議了。
如果拿不出離婚證的話,隻會讓她原本就稀爛的路人緣更雪上加霜。
離婚這件事,對現階段的我們來說,都是一件有益的事。
我用嘴咬開筆蓋,瀟灑的在最後一頁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簽好了,你該不會舍不得簽字吧?”
吳倩沒有想我想象中一樣衝動跳腳,更沒有一氣之下直接簽下自己的名字。
而是平靜的看著我說:“你要想好,明天領完離婚證之後,我就會在所有的社交平台上宣布我們離婚的消息,到時候,你就算是後悔也來不及了。”
我聳了聳肩,滿不在乎的說:“我有什麼好後悔的?跟你也弄了十多年了,早膩了!你彆跟我說,你現在還沒簽字就後悔了?”
“柳景恒,你最好記住你今天說過的話,我不會再原諒你!”說著,她氣勢洶洶的拔下筆帽,寫下了自己的名字,“你早點睡,明天一早咱們就去民政局,誰不去誰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