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自己沒有任何資本的情況下,答應跟宋攬月結婚。

那,在我的身上,想必也會發生無數次這樣“自願”想做的事情。

想到這裡,我更共情她們了。

我逼自己低下頭,好聲好氣的跟宋攬月說:“剛才的事情,是我不對,我不送她們回家了,你放她們走吧。”

跟在這裡脫衣服比起來,肯定還是自己走下山要稍微舒服一點。

兩個小姑娘也不敢再跟我說話,隻敢趁宋攬月的視線還沒看過來,給了我一個感激的眼神。

宋攬月沒搭理我,裝作沒聽到我說話一樣。

那些看熱鬨不嫌事大的人又開始挑事。

“什麼叫放她們回去?她們自己都說了是自願的。不信你問問她們,在彆處能不能掙到這麼多錢?”

“這就是你道歉的方式嗎?看起來沒什麼誠意。”

“是啊,你要真心想要我們月姐原諒你的話,那就認真一點,比如說——跪下好好道個歉!”

我冷哼了一聲,皮笑肉不笑的說:“既然你想掙這個錢,那你過來脫唄!”

“閉嘴!”宋攬月拍了下我的胳膊,在我身邊耳語,“你知不知道他是誰的兒子?你怎麼能這麼說他?”

心中的那股悲涼越來越濃鬱,甚至有點想笑。

就因為他是某個人物的兒子,他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讓彆人“自願”脫衣服給他看。

換句話說,就因為那兩個小姑娘不是某個人物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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