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麵無表情的彆過臉,懶得再次強調她肚子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我的。

要想證明這件事也不難。

之前寫小說的時候,我就查過相關的資料。

網上說胎兒還在母體的時候就可以做羊水穿刺來驗DNA。

可現在這個情況......

我就不信宋碎雨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父親是誰,她心裡肯定清楚我隻要一驗,她的名聲就掃地了。

她肯定不會配合我去醫院做羊水穿刺。

陳陽現在又不分晝夜地保護著她,我也沒辦法強行拉她去醫院。

隻能等孩子生出來之後拿頭發去驗DNA,才能證明我沒說謊。

算算時間,她剛才說自己懷孕四個月,還要等五六個月之後才會生。

五六個月的時間完全夠走結婚流程的。

所以,我提醒自己,不管她怎麼威逼利誘,或是示弱裝可憐,我都不能同意跟她結婚。

一旦跟她結了婚,可就很難離了。

現在離婚冷靜期已經生效,如果她不同意離婚,那就隻能起訴。

走起訴離婚的流程動輒都得一兩年起步。

我不想也不能就這樣被她給綁住。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