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我是不是聽錯了?!
見我目瞪口呆的樣子,彥軒不耐煩地說:“記住,以後我話隻說一遍,快去準備午飯!”
我突然發現這房子其實是空蕩蕩的,就連剛才的韋管家也不在!好詭異啊!!!
“不用奇怪,這裡就我們兩個,這房子是我媽為了我上學方便特意買的,說是找伴讀,其實是找人看著我,再難聽點就是保姆。”他打開電腦懶洋洋地說,“以前是有很多人,不過都被我趕跑了,我討厭被人看著!既然找伴讀那不如找個自己順眼的。”
他漫不經心的表情,說話的口氣,是不是覺得我該謝天謝地了!還找個自己順眼的!要不要臉啊他!
“你還楞著乾什麼,難道還讓我做飯?”他斜睨我一眼,見我仍是站著不動,他邊敲擊著鍵盤邊說:“不要告訴我你不會,看你這熊樣,如果連飯都不會做,還活在這世上乾什麼。”
又激我是吧,好,我做,做給你吃!我不吭一聲拿過圍裙,胡亂往身上一裹,走進了廚房。
“嗯,廚房還不錯,跟家裡有的比,隻是做什麼好呢?”打開冰箱,出乎意料地裡麵的材料非常齊全,要什麼有什麼,這樣就好。
“可以吃了!”看著桌上的傑作,我滿意地點點頭。
“動作挺快的。”他依舊敲擊著鍵盤,不一會兒拿出幾張紙,又是非常自然的口氣,“把這份合同簽了。”
這個變態,好端端簽什麼合同!接過合同,我隨意看了幾眼,“你什麼意思,讓我簽賣身契呢!”竟然讓我做他的伴讀直到他大學畢業,每天要給他做飯洗衣服,打掃房間!最可惡的是,他帶女人回家睡覺,我得站門口看著,不能讓別人闖進來!這是什麼狗屁合同!敢情把我當成《浪漫滿屋》裡的宋慧喬,還把自己想成大明星了!這隻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