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為這是婆母對自己的器重,一進門就將掌家權給了她,但誰知,賬本剛到她手,便有人向她要錢。
府上的下人們全都堵在她門口,向她討要上個月的月銀,下個月的夏衣,還有沈家為了辦婚宴向下人們借的‘份子錢’。
葉知秋瞠目結舌,天底下怎麼會有主家向下人借銀子辦事的?
剛打發了下人,采買的人又將一遝又一遝的賒賬條堆到她麵前,全都是前幾日婚宴向外頭商鋪欠得貨款,雞鴨魚肉甚至連那喜宴的鞭炮錢,都是賒的。
而沈家公中賬上的錢,就隻有八兩。
八兩呀!
葉知秋看見這賬目時,簡直兩眼一黑。
彆人掌家是耀武揚威,她葉知秋一上任,什麼好處沒撈著,先貼了一千二百兩。
不,不是一千二百兩,確切地說是五萬一千二百兩。
她這是嫁人嗎?她這是自己大出血,自己給自己辦了一場婚禮。
她出了這麼多錢,沈景墨沒一點好臉色,還送她一記窩心腳?
況且欠條這事,她不是已經提前知會過他,他也點頭同意了嗎?
現在又在這衝著她發哪門子火?
葉知秋越想越惱怒:“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立張字據怎麼了?我犯法了嗎?”
“你們若不願意,那可以呀,欠條還給你,那五萬我不還了,你們自己想辦法吧。”
“給我滾出去!”
葉知秋也不打算給沈景墨臉,丟下那張欠條,直接把沈景墨趕出了房門。
她是愛沈景墨,但她不是沒脾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