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燦這小子還是太年輕了,這麼輕易就把筆記本交到自己手中。
現在底牌沒了,看他還拿什麼來威脅自己。
“2002年11月3日晚,七橙酒店,606包間,同桌的人有......”
“2005年2月8日,陽光酒店帝王廳,同桌的人......”
“2010年......”
隨著劉燦緩緩的說出一連串的時間地點和人物,潘鵬舉剛剛揚起的微笑,瞬間變成了震驚。
“你,你這小子居然全都背了下來?”
原來劉燦所說的這些時間地點,全都是潘鵬舉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內容。
當劉燦一口氣說了幾十條之後,潘鵬舉立刻意識到,他這是全部都背了下來。
“要是沒有這點本事,我怎麼可能隨隨便便就把筆記本交給你呢。”
過目不忘是劉燦的本領之一,也正是因為有這個本事,所以他才會把筆記本這麼輕鬆的交到潘鵬舉手上,甚至於他後來用打火機燒本子的時候,也沒有上前阻止。
因為劉燦很清楚,筆記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上麵的那些內容。
隻要自己全部記得,隨時找個本子找隻筆寫下來就行了。
就算不是潘鵬舉的筆跡,也一樣能夠置他於死地。
“好,算你小子狠,我認栽了,你說吧,想讓我做什麼?”
事到如今,潘鵬舉也隻能認栽。
不過他也很清楚,劉燦另有所圖。
要不然他不會選擇帶著筆記本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