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坐在車後座的她正因一輩子不能有自己的孩子而傷心。
突然,她聽見了嬰兒的哭聲。
她一開始以為是她太想要寶寶了,出現了幻聽。
但當時才幾天大的紀寧哭得很大聲。
紀麗華確定是嬰兒的哭聲後,立馬讓司機停車。
車子一停,她就衝下車往回跑。
之後她在草叢裡找到了被遺棄的紀寧。
當時紀寧身上有一張紙條,上麵寫著:這孩子我養不起,誰撿到了誰養,不用找她的親生父母,找到了也會再次棄養。
紀麗華看完紙條後,既氣憤又心疼紀寧。
她沒想到世上有如此狠心的父母。
她想要寶寶卻怎麼也懷不上,紀寧的父母卻將自己的親骨肉給遺棄了。
紀麗華將紀寧抱去了她另一個朋友開的醫院做檢查。
她確定紀寧沒有被凍出什麼問題後,才抱回家。
她原本想報警,但又怕報警後,爭取不到紀寧的撫養權。
於是她出於私心,將紀寧抱回了家。
之前一直對她很體貼的許國嶸得知她要收養紀寧,一改往常的態度,不但對對紀麗華發了一通火,還罵紀寧是個賠錢貨什麼的。
許國嶸不僅堅決不同意紀麗華收養紀寧,還將紀寧從紀麗華手裡搶走,要扔進下水道裡淹死。
紀麗華搶不回來紀寧,被逼無奈下向許國嶸下跪,哀求許國嶸放過紀寧。
這個時候羅芬芳已經懷孕九個月了。
許國嶸即將做爸爸了,所以極度自私和小心眼的他不願意收養紀寧。
當紀麗華苦苦哀求他時,他想到紀麗華那般喜歡他手裡的小野/種,他可以利用手裡的小野/種為他謀取福利。
於是他給紀麗華提了條件。
他說他可以答應紀麗華收養紀寧,但是紀麗華必須用她的婚前財產養紀寧。
他一分錢都不會給紀寧花。
這是第一個條件。
第二個條件,讓紀麗華用婚前財產給他買房買車開公司。
紀麗華對紀寧喜愛至極,即便不是親生的,但短短一天一夜的相處,她就將紀寧視為親生女兒看待了。
她答應了許國嶸的條件。
許國嶸則拿著她的錢給羅芬芳買了套房、買了輛車,給他自己開了家公司。
紀寧五個月大時,紀麗華意外去世。
不過她去世之前偷偷立了遺囑,將她餘下的婚前錢財留給了紀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