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逼了兩次而已,你也就接了兩次客。我為了把你養大,都接了半輩子的客了。你用得著見我一次就說一次這事嗎?”
“彆把你說得那麼偉大。你接客是因為你覺得這樣來錢容易。你接客不過是為了讓你自己過得好一點而已。我不過是你像養小狗一樣用剩菜剩飯順便養大的。你從來就沒有儘過做母親的責任,彆跟我說你是我媽,你不配。”
孫豔芳年輕時是某酒吧的坐/台小姐。
高娜是她在接客時,意外懷孕的。
她本想打掉,但她因為意外懷孕,已經打過很多次。
這次她懷孕後,醫生告訴她不能打,會有生命危險,她才被迫生下來。
至於周娜的父親是誰,孫豔芳並不知道。
周娜的名字是孫豔芳隨便取的。
“我要是沒儘過做母親的責任,你能長現在這麼大嗎?我有個姐妹把孩子生下來就賣了,我可沒賣你,你彆身在福中不知福。”孫豔芳說道。
周娜眼神冰冷地看著她母親,“你不是沒賣,你隻是沒賣掉而已。”
“就算我賣過你,我也把你養大了。我對你有生育之恩、養育之恩,不管我對你好不好,你都得養我。否則我就去告你。”
“孫豔芳,你就是條癩皮狗!”
“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孫豔芳,難聽死了。”
周娜不想再與她的母親多說,下起了逐客令,“滾出去!”
“我是你媽,你不能把我趕出去。”
周娜不聽孫豔芳的,走上前去將孫豔芳往外推。
“你個不孝女,你小心遭報應。”
“你當年把你的另一個女兒扔路邊都沒遭報應,我怕什麼?”
孫豔芳神色一驚,“你怎麼知道的?”
孫豔芳在生周娜之前還生過一個女兒,也是接客時意外懷上的。
周娜笑著說:“我小的時候,你經常做噩夢,有時還哭著說對不起她,不該把她扔在路邊自生自滅。她是不是變成厲鬼糾纏你了?”
孫豔芳想起她做過的那些噩夢,臉色蒼白,有些害怕,“你彆說了,我當年是因為沒有能力養大她,才把她扔路邊的。她說不定被人撿走養大了。”
而且她當年扔的也不是她的親生女兒。
她的親生女兒應該在有錢人家裡,現在該二十四歲了。
後麵這些話,孫豔芳沒有說出來。
這個秘密她也一直沒跟任何人說過。
“那你怎麼不去找她養你?你對她也有生育之恩。如果她肯出錢養你,我就養。”
“都過去二十四年了,我去哪裡找她?”
“這是你的事。”
周娜話落,拉開房門,將孫豔芳推了出去。
“娜娜……”
孫豔芳連忙伸進去一隻腳,阻止周娜關門。
“我好歹是你親媽,你不要這麼無情,留我住一段時候,等我攢夠錢了,我就去買房子,然後搬出去。否則我就去找你現在勾搭上的那個男人,跟他說你以前接過客。”
“你……”周娜恨死她的母親了。
她不知道她上輩子做過什麼孽,遇到這樣的母親。
“娜娜,媽媽活了四十五年,沒住過這麼好的房子,讓媽媽住一段時間吧。我們是母女,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你以前賺到錢的時候,可沒讓我享福。”
“你不是嫌那些錢臟嗎?那我隻能自己花了。”
周娜十分無語。
但她有把柄在她母親手上,而她母親又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她不敢做的太絕。
她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對她好的男人,雖然她隻能做見不得光的情/婦,但她也不想讓她母親破壞她跟沈明耀的關係。
周娜琢磨一會兒後對孫豔芳說:“你可以住下來,但是你得答應我幾個條件。”
“你說。”
“一,去找正經事做,不許再做小姐。”
周娜以前勸過她母親很多次,但她母親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孫豔芳有些不樂意,“俗話說笑/貧不笑娼。我不偷不搶,做小姐怎麼了?我不做,彆人也會做。那彆人都能做,我為什麼不能做?”
周娜氣憤地看著她的母親,“既然做不到,那就免談。”
周娜話落,準備關門。
孫豔芳連忙說:“行行行,我答應你,我不做那行了,我去找正經事做,行了吧?”
“你彆隻是口頭答應。如果讓我發現你還和以前一樣做那種事,我就把你趕出去。二,不許帶任何男人來我這裡。三,不許在我家裡抽煙喝酒。四,不許穿我的衣服。不許用我的化妝品,不許偷我的東西去賣。五,你的東西,尤其是你的內衣內/褲,不許亂扔。六,負責做飯和打掃公寓裡的衛生。暫時就這六條,等我想到了我再補充。”
“好,我都答應你,可以讓我進去了嗎?”
周娜盯著她的母親看了幾秒才讓她母親進去。
“我能跟你提一個條件嗎?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孫豔芳了,這名字太難聽太土了。叫我麗莎。”孫豔芳說道。
周娜翻了個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