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
秦君想都沒想就直接答應了。
他的好朋友一共就這麼幾個,而且以前的朋友,能夠在他落魄的時候對他伸以援手,這種朋友更加值得珍惜。
即便秦君現在身份地位超然,富可敵國,但是他依然喜歡做一個普通人。
給彆人當伴郎,可能人生中就這麼一兩次機會吧。
這馬旭是他很好的朋友,當初秦君落魄之後,他還聯係過秦君,隻不過那時候他被人追殺,連乾媽都不敢聯係,又怎麼敢連累以前的老同學?
現在好了,秦君強大了,能夠不在乎彆人了,正好跟以前的老朋友相聚了。
“太好了,明天你跟張明正好給我當伴郎,頭車也有了,伴郎也有了,這事兒齊了。”
之前秦君送給了張明一輛勞斯萊斯庫裡南,正好給馬旭當頭車。
兩人又寒暄了一會,秦君知道,馬旭現在的日子也不是很好過,不過正處於奮鬥的階段。
交了個很漂亮的女朋友,雖然是農村的,但是長相氣質出眾,馬旭很喜歡。
女方家要求買房買車,馬旭攢了很久終於攢齊了,也算是功德圓滿了。
聽到馬旭熱情洋溢的講述他的經曆,秦君也替他高興。
能夠靠著自己的雙手,一點一點的打拚出來,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行了,我不打擾你了,明兒早點起,跟張明一起過來,我讓張明去接你!”
說完,兩人掛斷了電話。
第二天一早,秦君剛睡醒,才淩晨三點多,張明就給秦君打來了電話。
“老秦,快下來吧,我已經到你家樓下了。”
秦君無奈,這張明還真積極,不過也沒辦法,就這麼一個好朋友,娶媳婦這麼重要的事情,當然要積極一點。
“行,我這就起來了。”
秦君迅速的梳洗打扮了一番,趕緊出門。
張明在車裡直接扔給了秦君一套衣服。
“來吧,這是咱倆的伴郎服。”
看到這西褲,白襯衫,小領結,秦君笑了笑,這輩子他還是第一次當伴郎,也覺得新鮮。
在車上很麻利的換好了衣服,兩人開車前往市裡。
在市裡一個普通的住宅樓中,走下來一個青年,西裝革履,打扮的非常帥氣。
兩人見麵,頓時十分激動。
“老秦!”
“旭子!”
雖然十年未見,但是秦君和馬旭還是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
“老秦,你還是老樣子啊,小夥帥得很。”
秦君笑了笑,“不如你帥,畢竟你是新郎官。”
“哈哈哈,沒毛病!”馬旭今天大喜的日子,當然十分開心,不過跟秦君還是寒暄了兩句。
“老秦,聽說你現在是個醫生吧?雖然不如以前的大少生活,但也不錯,以後我生病了也能找你幫忙了!”
秦君現在多有錢,張明並沒有說。
雖然他們關係很好,不過有些事情張明還是不會多嘴的,他的車就說是自己貸款買的,沒說秦君送的。
所以馬旭就以為秦君是個普通的醫生。
要是讓他知道秦君現在的實力,估計馬旭也不敢讓秦君當伴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