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的理由很簡單,這是唱給林清影的。
而且他把自己當什麼人了,一千塊賣唱。
“是不夠嗎?那一萬塊!”
男人醉醺醺的說道。
林清影微微動搖了,她轉頭看著沈凡。
她心裡複雜又糾結。
一萬塊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單純唱一首歌能賺到,她當然會同意。
可這是沈凡給自己寫的歌。
“不唱。”
沈凡繼續搖頭拒絕。
“十萬!”
男人當機立斷把價格翻了十倍。
連林清影聽了都心動不已。
十萬塊,普通人都能買一套房了。
這個年代的工資,普通人得不吃不喝攢個十年也不一定有十萬。
這個男人居然要沈凡唱一首歌就花這麼多錢。
要是以前的林清影不會因為這筆數目動搖。
但是她現在想要有錢,她想和沈凡在一起。
她和沈凡隻有成長起來才不會有人阻礙他們。
所以林清影想賺錢,越多越好。
林清影戳了戳沈凡的後背。
沈凡握著她的手,小聲問道。
“怎麼了?”
林清影踮起腳,在他耳邊小聲提醒道。
“唱一首歌就十萬塊耶......”
沈凡輕輕一笑,隨即大聲說道。
“啊?要一百萬?”
他敢這麼說,那沈凡也敢要。
十萬對於沈凡來說是灑灑水。
況且剛剛的對話裡這人對金錢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全身上下穿著名牌,絕對不簡單,多半是哪家公子哥富二代。
他能拿得出來十萬,那一百萬也輕而易舉吧?
林清影滿臉疑惑的看著沈凡。
什麼時候說要一百萬了?
很快,她反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