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易滿臉難色地說道:
“小老板,我為了拿下網景,吹牛逼說我們會安排上百家電視台給網景做宣傳。”
李少龍微微愣神:
“老曾沒看出來啊,你平時挺老實的,竟然也會騙人。”
歐美的小電視台是不少,但萬富打廣告肯定是要花錢的,真要這麼做,花費可不止兩千萬美元。
曾易臉色微紅:
“我這不也是為了拿下網景嘛。”
“合同上有寫明這點沒有?”
“沒有,新總部和電視台都算是隱藏條例。”
“那還好,合約簽都簽了,克拉克後悔也晚了。”
不是李少龍耍無賴,完全是沒有合同,在商業層麵上就是一句空話。
酒場上的話都要比資本家嘴裡的保證要靠譜。
“不過嘛,幫忙推廣還是很有必要的事情,網景好,我們才能套現更多的錢。”
“您的意思是?”
“現在看來,我們買一家美麗國的大廣播電視集團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曾易的思維又慢了一拍。
啥?小老板為了推廣網景,要買下一家大電視集團?
“小老板,沒有必要吧,我們打打廣告頂多花個幾千萬而已,要是買電視集團,怕是要小幾十億美元吧。”
“是的,或許要花個五六十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