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堃冤枉死了,咬著牙也說不出什麼。
“行了,既然你聯係不上律師,我們就帶你去驗傷。”
花堃被人帶去了醫院,又是ct又是核磁,什麼都查不出來。
“你們折騰什麼,身上連塊淤青都沒有,帶著來乾什麼?”
醫生不悅的訓斥道,什麼驗傷,最明顯的外傷都沒有,還折騰著來驗傷。
“聽到了吧?你沒事,就彆裝了,現在跟我們回去!”
警察又把花堃帶了回去,因為肇事,被壓在了警局,最後還是警察聯係的花氏集團的人,才來人保了花堃。
可偏偏警察咬著這件事不鬆口,甚至連保釋的機會都沒有。
花堃的律師看著淒慘的花堃說道:“總經理,對方家屬咬著不放,不要錢,也不和解,這件事很棘手,如果真的追究起來,你會被判六個月。”
六個月???
花堃人傻了,不就是撞了個人嗎?他賠錢就是了,憑什麼要拘留他?
“廢物,如果這點小事都處理不好,我要你乾什麼???”
花堃氣急敗壞的罵道,把這段時間的委屈都發泄在了律師的身上,他們花氏集團竟然花錢養了個廢物!
“花總,我儘力了,不是我處理不好,實在是這件事太惡劣了,甚至上了新聞,在加上受害者家屬不肯和解,還有被您侮辱的那些老百姓,不停地再給當地的警方施壓,這件事真的不好辦......”
花堃罵律師,律師還在心裡罵花堃呢。
撞人就撞人了,賠錢就行了,偏偏他還理直氣壯,大放厥詞,還想逃跑,這件事怎麼可能輕易的了了?
有時候民怨真的會毀了一個人。
“難不成真要我在這裡麵待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