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芳菲把所有可能的買家想了個遍。
熊耳山三十七家土匪寨肯定不能賣,前腳賣出去,後腳就拿著弓弩來吞並流雲寨。
熊耳山以外的土匪寨也不能賣,誰知道哪家山寨和熊耳山的山寨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官軍不能賣,官軍有正規裝備,不會買這種野生裝備,倒是會抓賣裝備的人。
那還有誰能買?
老百姓也沒有人要這東西。
“找地主賣,需要看家護院的地主。”楊凡出主意。
雷芳菲再次否定,“賣給地主,沒糧吃的時候我們搶誰去?”
大家都發愁。
賺錢的東西就在手裡,卻賺不了錢,難受!
“要不賣給北蠻?”
雷冉冉想到個好方案,還具有可行性。
熊耳山地處邊韁,離著北蠻也就六七百裡地,騎馬一直往北,過了涼城就是北蠻領地,最多兩天。
楊凡猶豫,“北蠻是敵人,怎麼能賣給他們?”
雷芳菲卻讚成,“北蠻打官軍,官軍打我們,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賣給北蠻,正合適。”
雷冉冉也說:“北蠻缺鐵,賣給他們的價格能更高,利潤大!”
楊凡:“再大還能大過玉肌雪顏水去?”
雷芳菲嘲笑:“拉倒吧,你那玉肌雪顏水能賺了錢才怪,賣一天一分錢也沒賺到。”
賣了一天的玉肌雪顏水,賣出去不少,但楊凡當時為了逃跑,收到的錢混亂中都丟了。
說一分錢沒賺到也沒錯。
雷冉冉也笑:“為了賣東西,我的臉都塗黑了。你那水真有用嗎?”
“有用!”
楊凡非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