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五名互結童生的姓名。除了廩保,同時參加考試的五名童生相互作為證人,宣誓不得違反考試規則,稱為“互結”。如果一名考生出現不端行為,互結的四人都要承擔連帶責任,接受處罰。
本籍和住址。考生必須在本籍縣參加考試,嚴禁偽造本籍在兩地考試。但事實上,很多人避開學問進步、競爭激烈的南方地區,選擇在相對容易通過的北方參加考試。
此外,這張紙上還印著諸如身家清白、未犯錯受刑、非倡優隸卒、不使用替考、不偽造籍貫參加考試等文字。考生當著禮房人員的麵,將需要自己申報的事項填寫完畢,然後帶著單據走訪廩保,委托他們簽字,最後向縣學的受理機關“門鬥”出示,獲得儒學的認印。按照習慣,此時需要給禮房的胥吏銅錢一二百文,給縣學的門鬥六十文左右。廩保互結親供單不是馬上提交,而是要帶入考場交給知縣,從他手中換取答題用紙。
賈庚儒還告誡大家,千萬不要作弊。國朝對於作弊的處罰非常嚴厲。比如夾帶(把參考書帶入考場)、重冒(一名考生使用不同的名字,多次參加考試),一般就是立即逐出考場,十年不得科舉。這輩子,科場仕途基本上完蛋了。
瞻徇情麵。這是指考官一方接受親友囑托,通過不公正的評分允許親緣考生通過。這種情況大多伴有賄賂,稱為“聽受賄囑”。比如某個案例:童生在胥吏的介紹下,送給知縣白銀八十兩,請求以第一名通過縣試。事發後,知縣被免官並判處流放三年,胥吏同樣判處三年,童生判了兩年半。
倩代。也就是替代考生本人應試。為了防止這種情況,考前必須通過認保的領解,認保隱瞞不報則稱為“扶同保結”。 倩代一旦被發現,代筆者枷號三月,即關押三個月,然後發煙瘴地方充軍,即到氣候最惡劣的地方服軍役;委托代筆者立刻發配煙瘴之地充軍,保結的廩生若知情不報則杖刑一百。
最後,還有一種現象叫罷考。考官管理學生過於嚴格,或是出現侮辱學生、評判不公等情況,考生就會一起罷工來抵製考官,這稱為“罷考”。即便不至於罷考,也會出現多人結夥謾罵考官、擾亂考場等現象。考官在出題中如果出現文字錯誤,更會遭到考生的威脅。罷考者立刻停止考試,或是全縣停止考試,考官不得與考生妥協。
賈庚儒還申明了考場紀錄,不允許出現以下行為:
移席——指離開自己的座位。考生僅有一次機會因喝茶或出恭(上廁所)離開座位,這時必須提交答卷,回來後再領取答卷繼續作答,但實際上也有人在自己桌下準備了淨壺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無端離席,考官會立即在寫了一半的答卷上加蓋移席印,那樣的話就不用指望合格了。
換卷——指兩人交換答卷。兩人立即逐出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