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法正不卑不亢道:“文官打死武卒,輕罪!”
富安氣急敗壞道:“禁軍是保護我家公子的。”
公孫法正冷聲道:“蔡衙內是白身,憑什麼禁軍保護!”
這句話,沒毛病!蔡衙內雖然深得皇帝寵幸,但不知皇帝是不是故意的,他還真的是白身,沒有功名、沒有爵位、沒有官職!
那塊“內府辦事”禦賜金牌,由於天氣熱,衣衫單薄,蔡衙內嫌累贅,沒帶在身上。
所以從普遍意義來說,“白身”的蔡衙內侮辱文官的母親而被正六品官員打死,是罪有應得的。
而“白身”的蔡衙內,用禁軍作護衛,那是“僭越”!
而禁軍士兵,地位更低下。當時他兩殺了文官(重點是文官)趙德昭內府女管事趙蓉,重傷了趙德昭廚娘李四娘;因此被趙德昭打死,法律也不保護他們,是罪有應得!
而且兩個禁軍被文官趙德昭一招打死,簡直丟人丟到家了。
蔡太尉氣急敗壞,但也無法可想。忽然,團團轉的他站住,對富安喝道:“快,快去把趙德芳喚來。”
富安對管事嬤嬤交代,管事嬤嬤趕快進入內堂。
趙德芳和流著淚的蔡元春守護在蔡夫人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