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衣服換就好。”
因為我身上濕的厲害,琳姍也不耽擱我換洗衣服的時間,就催促我趕緊去找衣服換。
我在自己出差帶的行李箱裡,大概翻找了一下,就帶著乾淨的衣服,直接進了琳姍家裡的浴室,借用一下。
換衣服的同時,也順便洗個澡,洗個頭。
反正我是從頭到腳的,也沒一處地方是乾的了。
等我換好了衣服出來之後,琳姍正坐在客廳裡等著我,一見到我出來,就是示意我看茶幾的方向。
茶幾上,我進浴室之前,留下的手機,正擺在那上麵。
還好我在跳河救人的時候,沒有連著手機一起帶下河裡去,手機倒是還能用的。
琳姍對我說道:“剛才你在浴室裡的時候,你的電話響了,我看是警察局那邊打過來的,就替你接了一下。”
我一聽是警察局那邊打來的,就連忙問道:“那邊找我有事了?”
琳姍就點了點頭。
“對,就是之前你報案的事兒,先前你跳河救人,也不方便跟著一起去錄口供,那邊不是就沒讓你跟著過去嗎?”
“不過警察局那邊就是說,這個案子是你報的,後續也就還需要你協助,配合調查,所以說,就打電話過來通知一聲,要叫你再去一趟警察局。”
這個我倒是並不意外。
之前主動打110報案的時候,我就已經有心理準備了。
作為報案人,如果不是因為我跳河救人,情況特殊,肯定是當時就要跟著警車一起走,去警察局裡錄口供的。
這會兒,警察局那邊打電話過來,來找我過去配合調查,卻是也很正常。
我微微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