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出門去了何處?”沈知章問來回話的賬房。

賬房回:“說是約了重要的人。”

定是總長太太。

沈知章麵露微笑,沒為難賬房,自己開了張支票送去淩公館。

在淩公館等待的夥計拿到支票後笑眯眯的告辭了。

淩雲之打給沈知章,說著自己新得的戒指有多獨特時髦。

又道:“我同夥計說了,日後再有這樣的,也要送來給我。”

沈知章自是寵著她:“隻要你喜歡我都給你買。”

淩雲之更高興了,她喜歡沈知章,當然也包括他的錢財。

她留洋三年,除了第一年用的是淩家的錢,此後兩年用的都是沈知章的錢。

梨園。

謝扶光約了人聽戲,她到的早,在包廂裡等著。

花朝出去打電話,回來說了兩件事。

一是淩雲之果然買走了戒指,還多給了一千,不讓小姐再設計同款。

二是這兩千大洋是沈知章出的。

兩件事都在意料之中,謝扶光冷笑,沈知章留洋的花銷比彆人都大,合著是拿著她賺的錢養小三去了。

“他是不當家不知道柴米油鹽貴,不賺錢不知道賺錢有多難,兩千大洋說給就給。”花朝要氣死,替小姐不值。

“氣什麼。”謝扶光給她倒了杯茶:“我今天能從他手裡拿回兩千,明天就能拿回兩萬,吃進去多少,都得給我吐回來。”

花朝捧了茶,重重點頭。

主仆倆等了沒一會,文士釗並另外三位客人到了。

謝扶光起身相迎:“文舅舅。”

又同另外三位問好。

文士釗一一給她介紹,最年長的是江城大學的校長,次年長的是文化界著名學者,還有一個是前朝第一批留洋歸來的學者。

每一個都擔得起德高望重四字。

謝扶光的離婚書能有多少公信力,就靠這三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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