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2 / 2)

隻要她拿出可以證明自己和李青黛共同生活多年且以母女相稱,建立了事實上的母女關係。

且被收養人與其親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解除,就可以辦理收養公證。

所以不僅是資料錯了,這最後一條要辦成也不太容易。

具體怎麼操作張秀珍一頭霧水,她打算先去找一個律師谘詢一下再說。

她剛離開,馬路上的黑色轎車裡,張國鐸就打開了車窗。

他身邊是秦父。

車窗關上,張國鐸問,“看到沒有?我妹妹已經認識到了國家承認的重要性,已經開始辦理手續了。要不是她昨天沒有問清楚,準備錯了材料,李青黛和你們秦家可就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秦父一直殷切,“張總說的對,真是太感謝張總提醒了。我們這親生父母都還在,她想要領養成功是不可能的。”

即便他們有事實領養關係成立那又怎麼樣?

他們和李青黛流著同樣的血,這事兒就永遠扯不清楚。

“如果你們真的想要接受李青黛,為什麼不把人帶回去,雅雅我可以帶回去張家養。這樣你們夫妻兩個也不用擔心雅雅吃苦。”

張國鐸又問。

“是這樣才是對兩個女孩子未來和前途的最好的辦法,好好考慮考慮。”

秦父明白了張國鐸什麼意思,震驚,兩位老人家的手術已經做完了,秦雅應該沒有利用價值了。

他們連自己親妹妹張秀珍都不找回去,居然要把雅雅帶回去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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