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立刻跳下驢車,兩步追上孫二嬸,薅著她頭發一把給她甩爬下。
四斤大的鯉魚滴溜溜地在雪地上打轉。
孫家二嬸哎呦一聲,立刻開嚎:“沒天理了,小畜生動手打人了!”
看她躺在地上撒潑,周圍鄰居沒有一個上前扶著的。
林凡在村裡也算比較能惹事的了。
打架鬥毆更是家常便飯。
好不容易又熬過了一年,誰也不想掛著彩過年。
況且,孫二嬸的為人,十裡八鄉都知道,也沒人願意幫她。
幫不好還可能會幫出來一身騷。
她家爺們就是因為受不了她這個性格,才跑市裡煤礦上班去了,一個月就能回來一天。
孫二嬸在地上哭號片刻,看沒人搭理她,她立刻站起身來,指著林凡破口大罵。
“你個小兔崽子,我他媽都不嫌你搞破鞋,連條魚都不舍得給,就你這樣的,日子早晚得過死了!”
林凡懶得跟她吵嘴。
掉價!
他抬屁股上了驢車,可還沒走幾步,孫二嬸又追了上來,一把抓住林凡蓋腿的毛氈子。
“你給我站住!我他媽......”
話說了一半,他看到林凡坐在屁股下麵的槍,頓時啞火了。
村民們家家戶戶都有槍,理論上沒人真正害怕這東西,關鍵......這東西是在林凡的手裡!
林凡連搞破鞋都敢,還有什麼事是不敢乾的?
80年代有個罪名叫流氓罪。
搞破鞋的結局跟殺人差不了多少。
他印象裡大概也就83年下半年吧,那時他還在監獄裡,聽剛進去的一小夥子說,外麵有個女的,因為一年談了三個對象被槍斃了。
這事要是放在新世紀以後,完全可以說是天方夜譚。
一年彆說三個,就算是三十個,而且個個都睡一遍,頂多也就是個道德低下,哪會因為這種事就槍斃了?
但這個年代,卻真的會吃花生米!
林凡斜了孫二嬸一眼:“二嬸,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彆彆彆,剛才是二嬸糊塗了,那個......你先回去吧,我走了!沒事啊!”
孫二嬸像是被狗攆了一樣,急急忙忙鑽進人堆裡。
剩下圍著的村民也都嘻嘻哈哈,現場吃了個冰凍的大瓜。
這時又有人上前問:“小凡,你一下買這麼多,不是要賣吧?”
“嗯,我有這個打算!”林凡也不隱瞞,直接點了點頭。
“哎呦,這算不算投機倒把啊?”另一個人有些擔心道。
改革開放前,私自買賣東西就叫投機倒把,也是個罪名。
但現在是改革開放後,各處民營經濟、個體經濟飛速發展。
投機倒把已經算是曆史了!
林凡哈哈一笑:“放心吧,現在倒買倒賣根本不犯法,我能買賣,你們也一樣能!一會誰家缺東西,可以來我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