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史劍仁除了找娼妓,還有強強民男的罪,令人沒想到的是,事發後,最先站出來作證的竟是他的妻子。
王氏是個身材嬌小,性格柔軟的女子,十五歲嫁給史劍仁,成婚七年隻生下一個女兒,後來肚子一直沒動靜。
公婆見她生不出孫子,就使勁磋磨,她在史家的日子舉步維艱。
“我也是有一次上街買菜,偶然間碰到相公搭著一個相貌清秀的男子,我當時沒往那方麵想,隻是想著他好幾天沒回家,想勸他回家,就追著進了巷子,那次我才發現他居然好男風。”王氏哭著撂起袖子。
“他不知怎麼就發現我跟蹤他,天天打我,我要是敢往外說一個字就掐死囡囡,囡囡是他親生女兒,那時才兩歲,他簡直不是人。”
王氏為了女兒的性命,這些年忍氣吞聲,要不是官府插手,她是到死都不敢揭發的,眼下她嚶嚶嚶繼續道:“我們家隔壁的孫大娘兒子兒媳早早的病死了,留下一個孫子和她相依為命,那孫小郎去年跳河自儘了,孫大娘也因為孫子沒了,當天夜裡就跟著去了。”
縣令聽出了弦外之音,“聽你所言,那孫小郎並非無緣無故跳河自儘,而是另有隱情?”
王氏雙眼噴射出恨毒的光,神情厭惡地瞪著史劍仁,“是史劍仁把他拐到外麵,孫小郎性子烈,無顏見人,就跳河了。”
“王氏你個賤人,恨我不肯碰你,故意汙蔑我,孫小郎是因家窮,吃不起飯才想不開跳河的,與我何乾?”史劍仁大聲反駁,這事他不能認,認了罪加一等。
王氏流著淚卻露出一個詭異淒慘的笑容,“我看見了,你以為沒人發現,可每次你晚上出門,我都會悄悄尾隨,就是想找出證據,證明你做了多少喪儘天良的事。”
史劍仁還在狡辯,“我沒有,不是我,王氏血口噴人。”
王氏露發出癲狂的長笑,“早知你不會輕易認罪,我當了成婚時娘家帶來的銀鐲子,收買了一個男人,他那天也看見了。”
這個男人一直租房子給史劍仁,還便宜租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