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馬來喜真的感覺那雙唇抬柔軟了,讓人不舍。
等陳家燕離開了好一會兒後,他才回過神來,隨即就有些懊惱。
這要是簽了字按了手印,收了錢的話,陳家燕還能認賬麼?
不過現在也管不了那麼多了,他需要儘快湊夠錢把鄉裡的超市盤下來,手裡已經有五萬多快了,再加上大伯和三叔家賠償的,差不多就是十萬。
馬來喜打算拿到錢就去鎮子上一趟全部取出來,然後去看望一下江春梅她爹,順便問江春梅再借兩萬塊。
超市的利潤,他心知肚明,十二萬想要回本的話,隻要妥善經營,而且做出改變,可能兩年之內就會回本了,也就是說一年下來賺個七八萬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再加上桶裝水是他自己送的,還有鎮上桶裝水廠給的優惠,又能加上個幾千,也就是說,一個月下來,一萬塊錢的收入也不是不可能啊!
一想到這些馬來喜就激動,所以他必須儘快拿下那個超市。
手裡麵這些錢本來是打算建新房的,但緩一緩,一兩年後估計能建更好的房子,不是麼?
算了一下時間也差不多了,馬來喜出了房間門,聽了一下動靜,然後才提著空桶朝外麵走去,剛坐上電三輪,手機就響了,不用看,果然是村委主任吳方德打來的.....
幾分鐘後,馬來喜到了吳方德家,剛進門口就看見陳家燕還有馬來福等人在院子裡了。
而吳方德則是手裡麵拿著兩張證明,笑眯眯的道:“來喜,這個證明我看了一下,規格勉強合格,你要是同意的話,簽字按手印,我蓋個章就行了.....”
基本上村裡調解糾紛的時候,公證人一般是村乾部,楊有才不在村裡,自然是吳方德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