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嫌疑人謝某供述,淩晨三時許,死者李某打完麻將,酒後來到魚塘,要買魚。李某就是個賭徒,家徒四壁,本來就欠了謝某不少魚錢,又是但半夜的,謝某很反感,就沒給開門,讓李某明天再來。
李某踹門,激怒謝某,就開門理論,但謝某暴打李某,李某怒極,抄起門後的鐵鍬把子,就打了謝某,正好打在腦袋上,謝某倒地。李某以為謝某死了,就把謝某扔進了魚塘。
認定本案證據:一、李某供述。二、聽到吵架的鄰居證人證言。三、法醫鑒定等。
本來表麵看,沒什麼不對,案犯都承認了,還能有什麼疑點?
不過西門青發現了問題。
西門青向三中隊長馮雨石提出了三個問題:“第一,死者死前和什麼人在一起賭博,喝酒。第二,本案除被告人供述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殺人行為。鄰居隻能證明謝某和李某吵架。第三、凶器檢驗,沒有發現打擊痕跡。第四、被告人供述情節過於簡單。而審訊錄像裡,案犯初審時拒不承認,但二審時,雖然承認,但其臉上浮腫,雙眼充血,精神恍惚。我懷疑存在刑訊逼供。”
“不可能存在刑訊逼供。”馮雨石臉色一變,他不相信,預審科存在刑訊逼供行為,這可不是以前,現在警察隊伍建設越來越完善了,嚴禁刑訊逼供。發現刑訊逼供,直接領導可是要負責任的。
“我要親自提審嫌疑人。”西門青說道。
拘留所審訊室裡,西門青、馮雨石、預審科長孔祥義,三人負責審訊,嫌疑人李某被帶了進來。
李某胖頭腫臉,眼珠子通紅充血,神色萎靡、驚恐。走路還一瘸一拐,直喘粗氣。
見此,西門青和馮雨石都看向孔祥義,西門青沒當過警察,但對審訊這一套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