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你是舉案齊眉了,我回去可是被皮帶炒肉,差點下不了床。’

林城心中腹誹。

但這種事,當然不能跟周夢溪說了,當即道:“既然來了,你就乖乖坐好,聽我唱歌。”

“好呀,不過在這之前,我......”

周夢溪聲音小小的,臉蛋有些發紅,都不敢看林城了,低著頭道:“可以加一下你的qq嗎?”

她慌亂地解釋著,“我沒有其他意思,就是,剛回到海州,沒有朋友聯係。”

“沒問題。”

林城聽著她言不由衷的話,卻也沒反駁,一口答應下來。

人家親爹都發話要照顧她了,他敢不加嗎?

萬一真找治安大隊把他抓走咋辦!

“真的呀?”

周夢溪眼睛都彎成月牙了,掏出手機和林城互相加了好友。

林城發現她的網名和本人一樣可愛,叫做‘我是小樹苗’。

“對了林城,你昨天說,說你做什麼事缺本金,要不要我......”

“不用。”

林城擺擺手。

開什麼玩笑,他賭球玩世界杯,那是正兒八經的乾淨錢,怎麼能拿貪官的贓款呢。

但話不能說得這麼生硬,他當即道:“我已經找到兼職了,給的錢還挺不少的,一個月就能湊夠了。”

“這麼快呀,是做什麼的呀,爸爸說我也要鍛煉鍛煉呢,要不然......”

林城哪敢再忽悠周夢溪啊,萬一再跟著去了酒吧,周叔真能把他生吃了。

“你可不能跟我去,我這個......屬於賣唱,很丟人的。”

駐唱。

賣唱。

隻改了一個字,但意味立即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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