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你是舉案齊眉了,我回去可是被皮帶炒肉,差點下不了床。’
林城心中腹誹。
但這種事,當然不能跟周夢溪說了,當即道:“既然來了,你就乖乖坐好,聽我唱歌。”
“好呀,不過在這之前,我......”
周夢溪聲音小小的,臉蛋有些發紅,都不敢看林城了,低著頭道:“可以加一下你的qq嗎?”
她慌亂地解釋著,“我沒有其他意思,就是,剛回到海州,沒有朋友聯係。”
“沒問題。”
林城聽著她言不由衷的話,卻也沒反駁,一口答應下來。
人家親爹都發話要照顧她了,他敢不加嗎?
萬一真找治安大隊把他抓走咋辦!
“真的呀?”
周夢溪眼睛都彎成月牙了,掏出手機和林城互相加了好友。
林城發現她的網名和本人一樣可愛,叫做‘我是小樹苗’。
“對了林城,你昨天說,說你做什麼事缺本金,要不要我......”
“不用。”
林城擺擺手。
開什麼玩笑,他賭球玩世界杯,那是正兒八經的乾淨錢,怎麼能拿貪官的贓款呢。
但話不能說得這麼生硬,他當即道:“我已經找到兼職了,給的錢還挺不少的,一個月就能湊夠了。”
“這麼快呀,是做什麼的呀,爸爸說我也要鍛煉鍛煉呢,要不然......”
林城哪敢再忽悠周夢溪啊,萬一再跟著去了酒吧,周叔真能把他生吃了。
“你可不能跟我去,我這個......屬於賣唱,很丟人的。”
駐唱。
賣唱。
隻改了一個字,但意味立即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