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滿臉驚訝:“可是你這樣不會虧嗎?”

“我隻買下影視版權,未來收益也會分紅給你,至於其他版權還在你手上,到時候你想怎麼開發就怎麼開發。”

沈晚隻是不想讓這麼一部好作品,因為李烏良毀了。

之後,兩人了解到。

女孩真名叫丁寧,從小熱愛文學,無奈碰上一個嗜酒如命的爹。

丁父不許她看小說,覺得這些亂七八糟的小說會影響她的學業,卻又拿著她的學費去賭,導致她現在輟學在家。

丁寧的母親一天要打三份工,每天都是起早貪黑,半夜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

回得晚了,丁父就說她去找男人了,又是一頓挨打。

丁寧從記事起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她寫出來的小說雖然是黑暗恐怖風的,卻總有一個不起眼的角色最後得到了救贖。

像她一樣,在黑暗中痛苦掙紮,終於遇到了來救贖她的光。

沈晚讓她收拾好東西。

丁寧鼓起勇氣,把自己和媽媽的都收在行李箱裡,跟著沈晚出門了。

沈晚先把她的行李安置在山海灣,再帶著她去了幻夢公司,找到負責簽約她的編輯。

編輯一聽丁寧要拿回小說,臉色頓時就變了。

“你知道違約的話你要賠償多少錢嗎?”

“百萬賠償金你賠得起?”

丁寧畢竟是沒見過什麼世麵的孩子,被編輯這麼一嚇唬,臉色當場就發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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