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年來,我是林聽晚身邊唯一的舔狗。
不僅聽話,而且百依百順。
她因年少時的白月光愛上了一個平民少女,而賭氣和我這個普通人在一起。
所有人都說,我是癩蛤蟆吃上了天鵝肉。
舔狗舔狗,舔到最後應有儘有。
就連林聽晚也篤定,我就是一隻忠心耿耿的狗。
可她忘了,最了解她的狗,才知道咬哪裡最疼。
——
宋淮景不喜歡林聽晚,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他嫌棄林聽晚滿身的銅臭味,嫌棄她的囂張跋扈、不近人情。
而我喜歡林聽晚,也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彆人問我為什麼喜歡她,我也隻會笑著看向坐在人群中間的林聽晚。
她衣著光鮮,從頭發絲到腳趾都是被精心嗬護著長大的玫瑰的樣子。
挑起的眉毛和上揚的眼尾帶著跋扈的美麗。
“因為她璀璨豔麗,是我貧瘠人生中難得一見的美景。”
人們讚歎我對林聽晚五年如一日的愛與包容。
甚至連她身邊那些過去看不起我的少爺小姐,偶爾都會勸我幾句。
“聽晚這人是你捂不熱的,趁早放棄吧,她啊一顆心都在宋淮景身上。”
麵對這樣的勸誡,我也隻是感激的笑一笑,然後仍舊自顧自地替林聽晚跑腿。
深夜的一通電話,我就能騎著自行車穿過整座城市。
隻因為她說想要吃那家的蛋糕。
她不是不能使喚彆人,隻是每當在宋淮景那裡受了委屈。
林聽晚就要用使喚我這件事情,來找回一點點自信。
好像這樣就可以證明,她林聽晚不是沒有人要的垃圾。
而我,甘之如飴。
可那一次卻並不一樣。
我生了病,發了高燒到39度,躺在床上渾渾噩噩了一整天。
林聽晚的電話在淩晨兩點響起。
電話那頭的背景音雜亂刺耳,大概率又是在酒吧會所。
我從床上坐起來,單手捂著疼痛欲絕的腦袋,努力聽清楚林聽晚所說的每一句話
“商時序,現在過來接我!”
她將地址發到了我的手機上,單單隻有這樣一句話,林聽晚便掛斷了電話。
我聽著電話那頭傳來的嘟嘟聲,看向窗外打在樹葉上發出清脆聲響的大雨。
傾盆如海浪之勢。
黑暗之中,我獨獨能聽見暴雨和自己的心跳聲混合在一起。
良久,我還是從床上坐了起來。
換好了衣服,出門的時候,鏡子裡倒映出一張慘白的臉。
酒吧裡的氛圍熱烈,絲毫沒有受到外麵大雨的影響。
我身上的衣服已經被雨水打濕,黏在身上。
涼爽的風一吹,讓我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好冷......
林聽晚穿著黑色的吊帶和牛仔短褲,正在舞池上跳著熱烈的舞。
她身前的男人不知道是誰,大手撫摸著她暴露在外的纖細腰肢。
她的視線隔著人群和我相對,然後勾了勾嘴角,從人群之中走了出來。
酒精之下的臉帶著緋紅,顯得她越發貌美。
“商時序,你來晚了。”
“抱歉。”
我沒有解釋什麼,因為我知道那些事情並不重要。
跟在林聽晚的身後,我走到了她的卡座。
卡座上的人我大多熟悉,都是跟在林聽晚身邊一起玩鬨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