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顯文拿出了早已磨快了的殺豬刀,用手再一次當了當,點點頭,揣了起來。
然後,回家去了。
第二天,他給母親說,他要去上班了,可能回家得比較晚,叫她記住去接小真回家。
母親問兒子道:“你的老婆被那李顯山奸殺了,你什麼時候去報案啊?”
兒子慘淡地一笑道:“報什麼案呀?那李顯山有權有勢,我們又沒有他在現場的證據。就憑一個孩子講的人家可以說孩子的話不能相信。再說了,人都埋了,還報案來有什麼用。”
“那就但願老天也不放過他!”母親囑咐了兒子一番“小心。要注意安全”之類的話後,便送李真去上學了。
二號工地上。
李顯文一直陰沉著臉砌磚,乾活。
到了吃午飯的時候,他又把殺豬刀拿出來“嘩嘩嘩”地磨。
有幾個好友見他把一把殺豬刀磨得如此鋒利。便開玩笑地問他:“你會殺豬?”
“不會!”
“那你磨刀來乾啥?”
“學殺豬!”
“那邀請我吃‘刨湯’(刨豬毛的意思)不?”
“等我把豬殺死了會請你們的!”李顯文回答的聲音很冷。
幾個好友覺得很無趣,便搖搖頭走開了。
晚上。
待下班後,李顯文第一次晚上買了一份“回鍋肉”,一個蹄子湯,把自己吃得很飽。
然後,等到十一點半的時候他便懷揣著殺豬刀,騎著摩托朝“翠竹山莊”去了。
對於堂哥的山莊他可是了解。雖然一般隻有大伯、大伯娘的生日他才去,可他既不會打牌,又不會唱歌跳舞。
所以,每一次去都隻是在山莊的周圍轉轉,而妻子楊翠娥則喜歡在山莊的歌廳唱歌和跳舞(也許,那時就引起了堂哥的注意。)
由於他是工地上砌磚的磚瓦工,所以對房屋的建構比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