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朋友還跟我說,這家酒店有問題,讓我千萬彆來送呢。”
講故事的年輕人懊悔道:“發生了那麼大的事,我以為那姑娘肯定不能再酒店裡上班了。”
“大意了啊,還好我媳婦兒今天有事沒來,要不我也得跟著丟臉。”
周遭圍觀的顧客,全都跟著他一起慶幸。
而聽完故事的楊大寶,此刻心裡有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
為什麼會有這麼狗血的事情發生啊,還發生了兩次?
這會兒他看曹月榮的眼神,已經完全就是在看傻子了!
“我就說這酒店名怎麼那麼眼熟呢,是不是聽同事說起過?”
一位警察同誌懷疑的眼神不住的往曹月榮身上瞟。
“多次報假警,惡意消耗警務力量,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曹月榮一個哆嗦,強撐著說道:“這不是還沒查清真相嗎?”
“再說我報警都是有事實依據的,那個小姑娘特彆小還在上學......”
“神經病吧你,大學生談戀愛的多了去了,你家住海邊啊還能管到這些?”
她的過往經曆已經惹了眾怒,大家夥七嘴八舌的攻伐著,都不用楊大寶開口。
但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總要讓人心服口服才行。
楊大寶把程雨涵的身份證也交給了警察同誌,請他們辨彆真偽。
倆人同村,光是這一點,直接杜絕誘拐什麼的可能。
他還把警察同誌跟曹月榮請到房間裡,讓他們親眼看見毫發無損的程雨涵。
程雨涵聽說了外麵的事兒,知曉一切都是曹月榮造成的,早就對她非常不滿了。
因此,她抱著楊大寶的胳膊,鄭重聲明:“這就是我男朋友,登記的時候我就告訴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