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選擇放走林懷民,是因當年知青戰友情和一飯之恩。
等到過了今年的嚴打風波。
林懷民身上的問題,也就不算是問題。
換個地方重新來過就是了。
如今惹上人命官司,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信你,不過我還是要回一趟家。”
經過艱難的心理鬥爭,林懷民同意去港城隱姓埋名。
但是走之前,必須見家人一麵。
除了將錢拿走,還要和親人做最後的訣彆。
此去港城吉凶難料。
或許幾年,十幾年,都無法和家裡取得聯係。
“不行。”
方林搖頭道:“我們現在不能賭,也賭不起,你我都不清楚王永剛的屍體有沒有被發現,如今被發現,有關部門又會不會在你附近布控。”
“你如果相信我,先不要和家裡聯係,等到時機成熟,我自然會安排你們和家人取得聯係,但絕對不是現在。”
方林一字一句道:“錢的問題我幫你解決,到了港城先站穩腳跟,然後開一家公司,我借給你的錢,就當是入股的股本。”
“你讓我去開公司?可是我不會啊。”
林懷民說道。
“你不會,我會。”
方林淡笑道:“以你現在的情況,就算想要立刻走,我也不會馬上讓你離開,先把身體養好,利用這段時間,我給你講一講港城的風土民情和生存之道。”
“儘可能在你離開前,讓你到了港城擁有一定的生存能力。”
“我是不是還要學遊泳啊?”
確定接下來要逃港,林懷民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
怎麼走。
走陸路風險太大,隨時都有可能被巡邏隊發現,甚至可能還會被當場擊斃。
通過水路過去,要麼花錢請人幫忙用船送過去。
又或者自己遊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