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所謂,就看長生藥業集團有沒有這個本事告我了?”
“長生藥業集團的特效藥一定會出現問題,他們怎麼能夠告得了我?”
“我就怕他們還沒有來得及告我,他們的藥已經出現問題了!”
楊風的回答,還是一如既往的肯定。
如果長生藥業集團要告他誹謗的話,那肯定要收集證據。
而這個證據,就是證明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沒有問題。
隻有證明了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沒有問題,才能夠告贏他。
可問題是,楊風知道長生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一定會出現問題。
而且很快就會出現問題,到時候長生藥業集團就沒有證據告他了。
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有問題,那麼楊風就不算是誹謗了。
畢竟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真的有問題,楊風隻是實話實說而已,怎麼可以說是誹謗呢?
到時候長生藥業集團處理麻煩都來不及,哪裡還有時間去告他?
“楊先生,你口口聲聲說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有問題!”
“那麼你的藥會不會有同樣的問題?”
記者繼續提問,這個問題非常的陰險。
所有人都知道,長生藥業集團的新藥是仿製楊風的藥而來的。
如果長生藥業集團研製出來的新藥有問題,那麼大概率楊風的藥也有問題。
最重要的是,楊風如果已經知道了存在問題。
那麼他之前還讓病人服用這種藥品,已經是違法犯罪行為了。
要是之前的病人起訴他,那麼楊風將要麵臨巨額的賠償。
所以這個問題,確實是非常的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