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我哪怕操作差一點,一分鐘射出個五六百發問題不大。
當然,這種槍也有缺點,這槍的口徑小,單發威力小。
一般,要距離稍遠,打中人要兩到四槍才能殺人,當然如果近距離掃射的話,那是非常強的,大量的子彈傾斜出去,能迅速把人打成蜂窩煤。
有了這玩意,我簡直是鳥槍換炮,如果先前我拿了這槍,再去對付那幾個野人,都不用炸彈了,直接衝到他們麵前去一頓突突突,直接就讓他們全都嗝屁。
“瞧你笑的那樣,怎麼了,找到什麼好東西了?”
一回去,蕭晴就白了我一眼。
我晃了晃手裡的槍,但又感覺這小妞不懂,趕緊丟下她,直接衝進了茜兒儲存彈藥的地窖。
在頭頂礦燈的照耀下,我很快在下麵找到了我所需要的彈藥,有整整一箱。
不過,這彈藥看著多,但用起來不禁用。
畢竟,這槍的射速太快了。
我粗略估計了一下,如果我見著敵人就亂掃,恐怕這些子彈,用不了幾天就沒了。
這讓我冷靜了不少,看來,我雖然得到了這把槍,但不到緊急時刻,還是不用為妙,平時還是用用弓箭,用用那把三八大蓋就好了。
不過,我再仔細琢磨了一下,平時如果不是對付那些野人,我都用弓箭打獵,這樣的話,不如把三八大蓋交給楚楚或者可人來用。
如果她們學會了用槍,那我們的實力將會強很多。
就算那些巨人部落的狗東西再來,我也絕不會怕他們了,打的他們落花流水不在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