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一想,她記起了一個人。
“是你啊。”她盯著那女人的臉,“妝畫得這麼濃,我差點都沒認出來。”
“什麼是我不是我的?我認得你嗎?”女人嗤笑,“什麼窮鬼也敢跟我攀親戚?有本事你就把這整家店買下來,否則別怪我今天讓你一件衣服都買不到!”
這女人不是別人,正是幾個月前雲晴兮逛商場的時候,遇到的那個逢高踩低的導購。
雲晴兮記憶還不錯,除了被抓去辛家之後的那些記憶有些模糊之外,平時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還是不容易忘記的。
尤其,這個導購的狗眼看人低給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她記得,這人似乎是叫什麼......於倩。
是了,是叫於倩。
這人當時本來是要服務她的,結果跑去一個貴婦麵前獻殷勤,把她丟在了一邊。
如果隻是這樣也就罷了,可這人獻殷勤的同時還非得不冷不熱地貶低挖苦她幾句,當時她都還沒說半個字,身邊的夜玄就直接一個電話打給商場經理,把這人給辭了。
恐怕這人直到被辭,都還壓根不知道是得罪了誰。
事實上也正是這樣,於倩並不知道自己得罪的是夜子煜的女朋友。
她老早就看到雲晴兮了,並且認出了雲晴兮。
雖然當初丟了工作之後,她立馬就找到了一個有錢人養著自己,過上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也算是“因禍得福”,但看到雲晴兮這個導致自己丟工作的仇人還是分外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