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陸戰及時出現,恐怕她現在不是在第二次穿越的路上,就是徹底嘎了。
“公安同誌,不是這樣的,我和他們倆不是一夥的,我也是受害者,他們想綁架我,我一個人脫不了身,沒有辦法才做出砸玻璃的事,損壞玻璃的錢我會賠的,我向大家道歉。”
原以為兩三句話就能說清楚的情況,誰知道遇上個腦筋轉不過彎的“程咬金”,一口咬定韶驚鵲在說謊:
“公安同誌,你彆信她的,她滿嘴都是假話,一開始還亂喊著火了,這事兒是能隨便亂喊的嗎?”
“而且你們來之前,她可不是現在這個態度,那可囂張了,說自己沒有一分錢,有本事就叫公安來,這些話不是我編的,大家夥兒都聽到了!”
“她現在這麼說,就是為了撇清和她男人的關係,好借機脫身,全都是假話!”
周圍的圍觀群眾剛才也被嚇得不輕,想起今天遭受的無妄之災,一時間討伐聲不絕於耳。
韶驚鵲隻能不停地一一解釋,可乾瘦女人仍舊不依不饒:
“你們就是一夥的!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不是你男人?!”
“我就是證據!”
陸戰再也聽不下去,韶驚鵲的男人是誰他還不清楚嗎?!
從剛才圍觀群眾和韶驚鵲解釋的話裡,他已經聽得再明白不過。
她想租房,卻倒黴遇上人販子,好在人聰明想到了自救的辦法,雖然破壞了一些群眾的財物,可在人命攸關的緊急關頭下也是無可奈何的選擇。
道歉、賠償,都是她該承擔起的責任,可她一個努力自救的受害者憑什麼要被人冤枉成犯罪分子呢?!
那乾瘦女人被陸戰的突然出聲嚇了一跳,待看清楚說話的是剛才製服歹徒的軍人後,態度到底是好了些:
“同誌,你剛才不在現場,不了解當時的情況,可千萬不能被她這幅樣子給騙了。”
陸戰冷著聲音答道:
“我是不在現場,也不了解當時的情況,但我了解她,她不可能和那兩個人是一夥的,更不可能是那個犯罪分子的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