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混在特區那些年 梅禛 1464 字 1個月前

黃毛卻不理他,炒豆子一般對警察說,“車子是我偷的,地點就在車公廟天橋下麵。”隨之,黃毛就把時間、地點、情形說了個清清楚楚,說罷還掏出一根鐵絲,“警官,你們要是不信,我就表演給你們看”。

黃毛把自行車鎖上,然後把鐵絲插進鎖裡,轉了幾下,自行車鎖啪地開了!

警察笑了,“你這麼誠實的小偷,我還是第一次遇到。既然這麼配合,那你就跟我走吧!”說完把陳東方推到一邊,拎著黃毛上了警車。

眼瞅著警車開遠,陳東方眼睛冒火,他轉過身來尋找明仔,但明仔早就溜了。

陳東方又想到,得趕快想辦法把黃毛救出來。既然是盜竊,那麼拘留罰款是少不了的,多交點罰款,興許就能少拘幾天或不拘。

這個時代,對犯了輕微案的人有個說法:打了不罰,罰了不打。

陳東方身上沒有錢,但雷子有錢,陳東方衝到對麵家滿福超市門口,用公用電話打了雷子的傳呼,連續打了幾個,雷子也沒回。

陳東方急得咬牙跺腳,差點把電話摔到地上。這時胖子提醒道,“東方哥,黃毛走之前,說讓咱們去找他表姐夫,他表姐夫是香江商人,和區裡的領導一定認識。”

陳東方恍然大悟,對啊,黃毛的表姐夫回來了,找他一定沒錯。

“走!咱們去金地花園!”

陳東方和胖子一溜煙往金地花園跑,路過黃伯小店時,黃伯正站在門口,搖著一把蒲扇。

“小陳啊,飆得好快,有咩事?”

陳東方立刻停了下來,“黃伯,黃毛偷自行車,被沙頭派出所抓了去......”

黃伯一聽,跺著腳道,“唉呀!你們趕緊搖人,明天送到樟木頭就來不及了......”

陳東方剛要走,黃伯又唉呀道,“小陳,我忘記一個事情。我看你晃悠了幾天,也沒正經工作,荔枝公園那兒有個工地,要雇人打水泥,活兒是累一些,但老板包吃,一天80元。我和陳老板說好了,你要是想去乾,去報我的名字就行。”

說完在小本上寫下地址和聯係電話,又單獨寫了一個“陳”字,遞給陳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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