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曾經十五歲的曹淳。
他就是從事碼頭苦力抗重物的代表之一。
畢竟。
這個時代,才是解放初期。
所以多的是居心叵測想要破壞組織團結的陰險歹人。
在這個時代,普通人若要離開原籍前往外地。
必須持有兩處地方領導開具的證明,方可離開故土。
隻有這樣。
才能購買火車票登上火車,也才能在外地入住招待所。
否則,一旦被查獲,將會被視作盲流處理,輕則被遣返原籍。
重則性命難保,吃花生米。
不過,更多的人是沒有機會結識本地以外的人。
有此條件的。
要麼是下鄉到當地的知識青年。
要麼是被委派前來任職的高官領導。
再就是那些被推薦到工農兵大學讀書的親人。
或是通過參軍入伍的人。
可以說。
許多人一生都未曾離開過原籍,這實在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
因此,鎮上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是有體麵的工作。
其中亦有不少人無法承受苦力活,隻能依靠坑蒙拐騙、欺淩弱小為生。。
例如。
吳村鎮上就有一夥以本鎮人王霸為首的混混團體。
而這個王霸,正是兩年前欺負過白清清的那個人。
此時,在一個小院子裡。
王霸正和手下的兄弟們興致勃勃地鬥著蛐蛐。
“大將軍,快上啊,咬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