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晚不停地盯著他們,心裡差點沒高興死,愚蠢的林家人啊!
還真以為自己得了個福星,隻要熬過這幾年,她絕對能帶著自己的娘和哥哥,吃香的喝辣的。
很快,白夫子在紙上認真寫下條款。
上麵明確寫道:趙巧娘攜三個孩子與林家徹底脫離關係。
自此以後,趙巧娘無需林家給予任何食物,林家也不必再對趙巧娘及其孩子進行撫養。
林家不能從趙巧娘和三個孩子處得到任何幫助,也不可用任何方式哄騙他們。
若林家違反此約定,需賠付趙巧娘十兩銀子。
同時,林家不得販賣趙巧娘和三個孩子,三個孩子的終身大事和日常瑣事都不能由林家人做主,否則要賠1000兩。
尤為重要的是,這三個孩子日後無需贍養林家眾人,包括林大盛。
白夫子還寫了五份,這上麵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大堆,林家就找來了林大昌看了兩眼道:“行,沒啥問題,可以直接畫押了。”
很快雙方就畫好押,白夫子這邊留了三份,林家一份,還剩下一份給了村長代為保管。
林老太哈哈大笑道:
“這倒也是一件好事,以後咱們就不需要管她跟三個孩子了。
我倒要看看她帶著三個孩子怎麼活下去?”
林大盛看著趙巧娘道:“巧娘,你再好好考慮一下,這個世道本來就艱難,你一個女人,帶著三個孩子......”
趙巧娘冷冷看著他道:
“林大盛,原來你也知道,一個女人帶著三個孩子有多難啊!
你這樣的,配做一個父親嗎?這三個可是你的親兒子,親閨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