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們所站位置,即2號冷凍間。

隻見,其中一個冰櫃正敞開著蓋板,載有遺體的滑板已經被拉出。

這裡就是那名女性失蹤遺體,原先所在的位置!

“死者名叫薑楠蝶,女性,年齡38歲,戶籍所在地就在本市。”

“她生前任某私企公司老板,病故原因是急性心肌梗塞。”

“其生平記錄顯示,她長期受心臟問題困擾。”

“曾兩次因病情嚴重,住院接受救治。”

“不幸的是,這次送醫太遲。”

“等到家人帶其就醫時,已經回天乏術。”

陳岩手持平板電腦,詳細介紹起了死者的背景信息。

“法醫方麵有沒有出具,詳細的屍檢報告?”

林逸目光掃視著托屍板,隨即詢問道。

“沒有。”

陳岩搖了搖頭,回答道,“因為不是涉及案件類,死者屍體無需法醫屍檢。”

“有醫院方屍檢證明,即可開具死亡證明。”

林逸眉頭微蹙,疑惑道,“為何家屬至今未將遺體接走入殮,而是留在這裡呢?”

按常理而言,如果遇到親人離世的情形。

通常會選擇先將逝者帶回家中,停留數日作為哀悼。

根據民間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一般建議在屋內保留3—7天左右。

一方麵是因為這意味著永彆,從此以後再也不會見麵。

所以,在家中短暫停留幾日,給親友們留下一段緬懷的時間。

另外也需要通知,各地的親朋好友趕來參加喪禮。

由於有些地方交通不便,可能短期內無法抵達現場,見上最後一麵。

尤其是,那些毫無預警突然去世之人。

對於他們的親人而言,短時間內很難完全消化悲痛情緒。

但若隻是普通的自然死亡病例,將逝者長久擱置在,這種環境下的行為,確實顯得不合邏輯。

假如真的不在乎,上述傳統習俗。

那家屬完全可以在獲得官方確認書後,直接聯係殯葬服務部門,著手後續火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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