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也沒有資格去偵破特大係列案件。

如果上級有需要,就必須要參與協助。

當然,如今刑警大隊出了林逸這麼一個小老弟。

刑警大隊已經參與、協調、協助了好幾次特大。

這個逼,絕對能吹一輩子!

平日裡,刑警大隊最次的都是負責‘一般’刑事案件。

說句不好聽的話。

盜竊這種案件,都不夠檔次列入‘一般’行列。

偏偏在刑警大隊這種辦案單位的檔案庫。

出現了一起盜竊案,並且還是疑難案件。

你敢信?

反正林逸是有點懵,等看完卷宗。

他皺起雙眉自語道,“這案子......他不對啊!”

怎麼不對?

首先,案子的確是盜竊案件。

不過案件發生的地方,卻是在火車上。

照理說這種案件有專門的鐵路警察負責。

但是奇怪就奇怪在。

六年前,某趟列車上發生了一起偷竊案件。

有一家三口坐火車前往某地。

結果在火車上東西被偷了。

隨後一家三口報警。

詭異的事情來了。

警方開始調查案件的時候。

這一家三口在六天後被發現在家裡,服毒自儘!

剛被偷完東西沒幾天,一家三口自殺?

是不是很奇怪?

更奇怪的來了,一家三口自殺後,警方抵達現場。

他們發現了一家三口,在火車上被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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