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如果超過,就必須要攜帶發票一類的證明。
進出入境攜帶黃金,那就另外對待。
觀察了一會兒鉑金球,沒有什麼發現後,林逸拿起平板電腦,看起卷宗。
案件起因......
丈夫項勇,男,45歲,江城市人,某公司老板......
妻子程蘭,女,42歲......
兒子項星劍,男,19歲......
一家三口去外省探親。
鉑金球是賀禮,丟失地點是在臥鋪車廂。
發現丟失時,路途已經過半。
經過調取臥鋪車廂走廊監控顯示,沒有可疑人員進入一家三口所在臥鋪廂內。
但每個臥鋪車廂有四個床位,其中還有一名女性乘客。
經過調查,女性乘客排除嫌疑。
是不是很神奇?
唯一一個可能盜竊的嫌疑人,卻被排除嫌疑了。
監控顯示還沒有可疑人員,進入該臥鋪廂。
東西卻丟失了?
當時鐵路警方一度懷疑,報案人可能是遺忘,或是沒有攜帶鉑金球登上火車。
但一家三口一口咬定,鉑金球肯定是帶了。
裝著鉑金球的盒子也在現場,唯獨鉑金球消失不見。
警方為了防止,吞金的可能性發生。
還用過金屬探測儀器,對該車廂四人進行檢查。
沒有,鉑金球就是憑空消失了!
後,報警人一家三口回轉江城,等待警方調查結果。
結果沒等來,一家三口自殺了。
鉑金球離奇的出現在一家三口的家中,餐桌上......
......
林逸回過神。
假設,這不是盜竊案類案件,推翻原有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