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都不在,但是水火棍在,兩個侍衛抄起水火棍,“劈裡啪啦”的敲在那人的後背和大腿上。

十棍打得那人血透衣衫,再問時,他便開口說話了。

“我姓鄭,名春榮。我跟那狗官有仇,看他過來我衝上去把他砸死了。”

李泰冷哼一聲:“說的真是輕巧,你跟他有什麼仇?又是怎麼知道他會走這條路的?”

“我跟他有大仇,他逼死了我爹,我非殺他不可。”那人趴在地上,疼得汗珠子順臉往下淌:“我也不知道他會從哪兒走,我就是偶然碰上他了,就殺了他。”

李泰就算是把腦子摳出去一半,也不會相信他的鬼話,天底下有這麼巧的事?你恨誰,你想殺誰,誰就在你手握錘子的情況下,赤手空拳且毫無準備的從你麵前走過?

老天要是肯這麼幫你的話,應該也不會讓你這麼輕易的落網了。

“偶然?好,那麼我來問你,天到了黃昏時分,你為何在街上逗留?”

天一黑下來,街上就不許有行人了,都黃昏時分了,你不著急回家,你是在等什麼?

“不曾逗留,我隻是累了,在路邊歇息而已。”

“好一張利口,看來你是鐵了心的不想講實話了。”李泰一咬牙,狠狠的一拍驚堂木:“你是想試試我一晚上能摔下去多少根令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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