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你們知不知道魏征喜歡吃什麼?”李泰琢磨著魏征不思飲食,能不能做點什麼美食誘惑得他食指大動。
“這個我還真知道,有一次陛下宴請百官,他連吃了三碟的醋芹。”
“醋芹?好,能做多少做多少,早朝後我要帶走。”
“是。”禦廚們躬身退下了。
李泰收拾得清清爽爽去上朝了,他特意看了一下魏征的位置,他果然沒來。今天早朝有一件小事,挺吸引李泰的注意力。
彭王李元則,也就是李淵的第十二子,想要迎娶山東士族崔民乾的女兒,遭到了崔家的拒絕,崔家言說“欲娶博陵女,重聘一千金。”
不要把千金理解為小姐的意思,人家說的千金是指一千斤黃金,一斤等於十六兩,數學好的可以計算一下是多少錢。
彭王李元則雖然是正宗的李氏皇族成員,可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因為聘金不足而放棄一樁婚姻,丟人嗎?一般人的話,那沒什麼丟人的,咱沒那麼多錢,就娶彆家的姑娘唄。
但是皇族活就活個麵子,這不是丟人,這是丟不起人,無奈之下他到金鑾殿上求皇帝哥哥幫忙。
李泰看著這個跟他同歲的皇叔,真是不知道說什麼,你沒事去崔家提的什麼親?崔家是有名的賣女兒,賣給皇族當然漫天要價,賣給大臣的話能少點,一百斤黃金差不多了。
李世民也掏不出這麼多錢來,不是國庫裡沒有,而是用一千斤黃金給兄弟娶個媳婦,這麼大手筆的事,他乾不出來。
一千斤黃金,純金的人也夠鑄好幾個的了吧?還得說是實心的。
“豈有此理!”李世民使勁一拍龍書案:“這等賣婚之風,實屬於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