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分心動,隻能說明你有十分的水平,他的見識不如你,講道理自然你占上風,你征服得了他的腦子,你征服不了他的心。

所以他即使怎麼想都覺得你說的有理,他還是不肯相信你。李泰長出一口氣,陸清乾的不錯,這個方法指引的好。

李泰繼續往下看,李治可能是不會寫記敘文,他乾脆就直接寫原話,舅舅說:“巴拉巴拉”,我說:“巴拉巴拉”,舅舅說,我說......

就這樣原原本本的原話寫了出來,然後在後麵另用一張紙寫上自己的想法。

他一共跟李泰說了兩件事,一個是舅舅用雞心打比方,鼓勵他想要的東西就得靠自己主動去搶。

李治說他覺得想要就該去搶,自己不搶的話,彆人不會給你,人家都搶破頭了,會把成果送給你嗎?你想要就得說、就得爭取、就得動手搶,這道理明明沒有錯。

李泰鋪好白紙,提筆給他寫回批,筆尚未落,忽然覺得自己似乎很久沒批過奏章了,算來也才不到一個月而已,看來自己真的是喜歡批奏章。

李泰微微一笑,低頭開始寫:“雉奴,見字如麵,閒言不贅。舅父給你講雞心該搶,甚有道理,你須牢記在心,但慎勿曲解舅父之言,不可斷章而取義。”

“該不該搶,有個前提,那就是雞心是不是你的,如果雞心原本就該是你的,卻被彆人給搶了,那拚死也得搶回來,搶不過是另外一回事,搶不過可以在方法和手段上做出更多的選擇,不敢搶就是窩囊,雉奴記住,寧死不受人欺,窩囊廢沒資格進祖墳。”

“該不該搶的前提還有雞心是不是無主之物,如果有主你不能搶,不能因為你想要就去搶,那搶了就是強盜,是不法之舉,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如果無主,那要看在座的十個人是什麼關係。”

“如果十個人擁有同樣的資格並且勢力均等,那搶不搶都在於你。如果在座的人裡有阿爺、皇兄和我,你即使搶到手了,也該依次獻上,所有人都讓,你才有資格擁有,任何時候都要記住尊卑有矩、長幼有序。”

“搶是可以的,是應該的,甚至有的時候是必須的,但是絕不能亂搶,搶必須要在理字上站得住腳、在情字上站得住腳、在義字上站得住腳、在禮字上也站得住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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