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回來後第一次上朝,就是議李泰抗命行事,他規定凡家中有斷手斷腳者,稅額翻兩倍,如有實證證明是自傷者,稅額翻三倍。
解釋吧,這件事李泰不怕解釋,他就大大方方的說出了,他親眼目睹有人為了避稅而自斷手腳,他一時氣憤便下了二十三道命令,不許洛陽和他所有封地的百姓做出這種自斷手腳來避稅的蠢事。
李泰說完了,就輪到眾朝臣發表意見。
房玄齡第一個站了出來:“陛下發此詔令之時,臣曾想過免一家之稅有點過多了,但又覺得此乃仁義愛民之舉,便不曾勸諫。如今看來是臣有失察之罪,此詔令確有傷民之處。”
魏征看了他一眼,字字句句在說李泰乾的對,卻沒說李泰一個字,還摘得挺乾淨,假裝李泰是他準女婿這個事沒人知道。
“陛下本是一片仁德愛民之善心,不料卻結出這等自殘傷民之苦果,臣以為前番詔令固然有所不當,魏王所為亦有缺憾之處。”魏征向前一步,朝上一揖,說道:“陛下詔令隻能使人殘,而魏王之法卻會逼人死。”
“臣附議。”褚遂良也站了出來:“百姓能為避稅而自殘,就能為辟雙倍乃至三倍稅額而殞命。”
李泰想想確實有這種可能,如果自己為了讓全家人免稅已經斷了手腳,現在朝廷的政策變了,自己從家庭的大功臣變成了大罪人,自己還願意連累家人多交那麼多的稅嗎?千古艱難唯一死,隻怕很多人真的會輕生。
看來製定政策不能帶一點情緒,不能閉門造車,要集思廣益,要做細致的調查研究。
李泰正在反思自己的過錯裡是不是有衝動的成分在作怪,忽然又一個人站了出來,朗聲說道:“無論陛下的詔令是對的還是錯的,身為臣子都無權擅自更改,這是僭越皇權。”
李泰循聲望去,一見那人就氣不打一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