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清規,這屬於影響惡劣,三年起步。”
“那要是刑餘之人呢?”
李泰微微愣了一下,一般來講刑餘之人指的就是宦官,但這是通奸罪,李泰第一步首先把宦官排除了,宦官怎麼通奸?
那刑餘之人還指受過傷害身體的刑罰的人,比如因犯罪被砍了手腳、剜了膝蓋骨的。
李泰撇撇嘴:“按理說殘疾人應該算是弱勢群體,對他們該是法外開恩,但是這種事又確實有傷風化,看在既是方外之人又是刑餘之人,就折個中,判個兩年徙刑吧。”
“不不不,你誤會了。”李恪又要笑,不過這次他忍住了:“我說的是方外之人和刑餘之人通奸,這怎麼判?”
“這”李泰有點糊塗了,他問道:“你把話說清楚,是尼姑跟瘸子好上了?”
正常情況下,致殘的刑法都是刖足居多,而且這麼殘忍的刑法幾乎不對女人下手。
李恪有點無語了,他感覺自己話說的挺明白的,怎麼兩個人討論得驢唇不對馬嘴的?
看李恪沒說話,李泰以為自己猜對了,他輕輕一歎:“一個俗緣未了,一個娶妻艱難,不如成全了吧,讓他們名正言順,倒也不失為一段佳話。”
李恪急的一邊說話,一邊手指重重的點著方幾:“我說的兩個人,一個是和尚,一個是宮人,你告訴我怎麼判?”
“哦。”李泰這回聽懂了,一個是和尚,一個是宮人,宮人專指太監和宮女:“宮女也妨,不論逃出宮的還是發放出宮的,就準他們成親吧,咱大唐缺人呐,多成一對,多生不少人。”
李恪氣得“騰”一下站了起來,近乎於吼的對李泰說道:“一個和尚跟一個,寺人、宦者、中官、內侍,你能聽懂哪個詞?你告訴這兩人怎麼生?呃不,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