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0章
“吳王此言差矣,豈不聞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府衙的事務,我雖然有些好奇,又怎敢越俎代庖?”
李恪輕笑一聲:“不過一樁私通案而已,倒沒什麼值得好奇之處。”
“哦?”長孫無忌回頭看看越圍越多的群臣,笑道:“私通罪判徙刑,雙家俱未成親者一年半,否則三年,這有何難斷之處?”
“難斷之處麼,倒不在於成不成親,而是”李恪停頓了一下,輕歎了口氣:“還是不說的好。”
“這有什麼不能說的?你說出來,我們聽聽有何難斷之處,也好幫你出出主意。”
長孫無忌想不出來一個私通罪,能有什麼難斷的地方,他更加堅定的相信,這就是李泰和李恪合夥編出來的整治他的理由。
給律法做個注釋,說起來好像挺容易的,律法就是長孫無忌根據隋朝的律法寫的,這個事交給他再恰當不過了。
事實上這個事的難度非常的大,律法是一套書,不是一本書,從頭到尾看一遍就不是短時間之內能做完的,你還要一條一款給寫上注釋,沒個三五年這個活乾不完。
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自己要是一頭紮進書堆裡三到五年,就等於退出政壇三五年,等到他書寫完,這朝廷的政局說不定洗過幾次牌了。
長孫無忌覺得這就是李泰想要剝奪他手中權力,故意讓李恪來這麼一出,儘管這個理由聽起來有點荒誕,但是理由這東西就是個引子,能引出律法需要注釋這麼個話題就可以了。
彆說私通罪,就是故意殺人罪,人家也照樣可以說不會判,瞪倆眼睛就不會了,你有啥辦法?